我是一名安徽和县外出务工农家子弟,由于孩子上学原因,几年前来打工所在地江苏溧水买了一套60平米二手房,随后把全家3人户口迁入,现在单位效益下滑,我想回家务农,请问我老家原有责任田是否还可以继续种,现在老家村民不肯分给我土地,我该怎么办?请问法律是否有这方面规定,户口迁出责任田自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