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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乱砍乱伐集体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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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0613什么是编号?

关于乱砍乱伐集体树木

该官员在任职期间,经林业局首次批准后,砍伐十五棵集体树木(允许范围为八棵)牟利,后又以清理死树为由再次向林业局报批,经允许后砍伐四十八棵(允许范围为四十棵)活树以牟利,且两次申报理由均为清理死树,试问此类情况是否已触犯我国刑法?是否会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谢谢。

咨询者:fa214757...北京
[咨询时间:2015-02-0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5-02-04 21:29
李建成
你好,会被行政处罚的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2-04 21:39
李保忠
!行政处罚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2-04 22:09
刘子若
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5-02-04 22:58
赵江涛
要进行行政处罚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2-05 06:10
牛国荣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受到行政处罚
吴勇波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622232003
积分:1043
]
回答时间:2015-02-05 15:00
吴勇波
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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