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有一点问题咨询您一下。律师同志您好,我有一点问题咨询您一下情况是这样的,2011年我的父亲在农村老家建了一处养猪场,因为这几年市场不景气加上生猪的死亡导致赔钱。
因为到时我父亲建立养猪场的时候我分几次给他筹集了50万元的现金,在2012年的时候我看出养猪没有经济前景,就与他签订了买卖合同,以养猪场的房屋建筑、存栏生猪和土地使用权折合欠我的50万元欠款。
现在因我父亲欠他人的欠款被他人经过法律保全了这个养猪场。
首先我还没有结婚,户口也与我父母在一起共同的居民户口本,合同的也没有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我想问这样影响我之前的合同吗?合同还有效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