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号在苏州常熟一家公司入职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三个半月时曾要求过签订合同以及缴纳保险,但是公司并未与我签,保险还是没有缴纳,现在我口头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工资一次性结清(公司每个月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公司领导以公司制度为由拒绝,合理吗?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