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申请延期时需缴回《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申请书》;
2.指定代笔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填写申请书的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延期。
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需缴回《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