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保险理赔 > 

农宅相邻权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39774什么是编号?

农宅相邻权纠纷

山东农村,我与邻居前后宅,我居前,屋后邻居家。

安规定两屋应该留六十公分距离,供屋檐流水用 但屋后邻居只留了三十,并且其把院子用玻璃钢罩了起来,造成我家屋檐上的水流下涌到玻璃钢上会贱到我家墙体上,渗水进屋内,墙体发霉,他家罩得院子较高,影响我家通风,村乡镇政府都不管,我去法院告,他们又不受理,我想让对方拆除违法建筑,留够六十公分下水道,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可以吗?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受理够估计会怎么判?

咨询者:fa214757...山东
[咨询时间:2015-01-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1-23 07:56
李保忠
法院应当受理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