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一个同事借走我五万元,写了欠条并押给了我身份证原件,还款日期已过,对方对还钱一事总是找理由拖欠,我们都是外地人在深圳,目前我知道对方上班的地方,原本知道对方住的地方,但最近对方表示换地方了,具体并不告诉我。
请问我如何收回这笔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