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四川的,2002年我家向市场开发中心买了一块土地,当时约定由市场开发中心负责过户及费用,但当时市场开发中心让我们负责费用,所以就没有过户修了200多平米的房子,有100多平米是审批了的,有100多平米是没有审批的,违法的。
想请问现在国家在处理这种事情,是由哪个部门罚款呢,还是怎样?不会是让我们把房折了在过户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