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内容为:实习一年,若中途离职,退回公司所发一切生活补贴。
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因每天工作时间为17小时,因身体无法承受,只能辞职,那离职后公司要求退回补贴,连吃饭钱都不够,怎么退回给公司,能否不退回?公司打算不发上月的补贴,还要求退之前发的一切补贴,签订了不平等的实习协议能不能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