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贪污低保款
一 现有据可查;许广君2008年扣押侵占五户低保银行卡及证,先后提出低保卡款数7275元。
至今低保卡还在许广军家。至今低保卡还在许广军家二许广君.王信玲.再以下五户已延期送低保卡。
将五户低保卡盗窃款数5260元 徐进山1150元,徐永乐1350元,姜连勇1300元。
许明君1300元。许明君1300元徐进修160元(银行取款单有王信玲签字,有据可查) 三许广君2007年在民政办领取救济款现金3572元。
张志强1836元。张志强1836元已付100元,姜翠娥1836元。张志强1836元已付100元,姜翠娥1836元被许广军侵占贪污。
总计许广君侵占 贪污低保款困难户款16107元. 请问这算不算是贪污低保款啊?怎么我们当地政府说是挪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