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说明白这套房子是老人的第二次结婚前的财产还是第二次婚后共同的?如果是二次婚前购买的,可能面临的是前妻的一子一女有没有共同产权或者继承其母亲的部分;如果是二次婚后购买的,面临其第二任妻子的遗产继承问题,老人只有权利处分自己份额的财产,对其妻子遗产的部分,没有权利处分。
老人今年78岁,40年前离婚,有一男一女,都已成家,后来和第二任妻子结婚,育有一子,第二个妻子带了2男2女,姓徐,老人后来生的孩子姓卓,和他同行,几个孩子都成家,前年第二个妻子遇到车祸死亡,得了一部分赔偿金,被姓徐的大儿子拿走,目前和姓卓的小儿子一起生活,住在80平的楼房里,以前在老家的平房目前无人居住,老人想现在把楼房过户给姓卓的小儿子,可是姓徐的大儿子不同意,也想分,老人不同意,说是他的房子,再说了其他的几个孩子都是没有文化,只有姓徐的老大,他供出了大学,复读四年,其他人的彩礼钱还给了他娶媳妇,好事都让他占了,现在想分房子,不同意,趁着还在世,把这个房子解决了,免得以后不在了起矛盾,问了公证人员,要过户,其他的几个子女包括姓徐的都要签字,遗嘱才能有效,老人这下不明白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