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赔偿
请问:一男性,82年的,农村户口,在湖南衡阳一工地(离衡阳市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上班,前几天在工作中右脚大脚趾被砸碎,截了一截,进院第二天,保险公司的人到拍照。请问不是公司已申请了工伤认定?
2.像这种情况可以鉴定伤残吗,如能,可以定几级?
3.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算的,如果能定为九级或是十级,他能赔多少钱?他月薪是7000元。另外家庭因素会考虑进去吗?他父母60多岁,父亲耳聋20多年,母亲犯精神分裂症,妻子带小孩,小孩一岁多。如果是协商赔偿,赔多少合理?如果是走正规程序,能赔多少呢?
谢谢,拜托请帮忙
地区选择不了湖南,所以乱选了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