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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暂住证时间未到期,半年后男方二次起诉离婚应在何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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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8814什么是编号?

女方暂住证时间未到期,半年后男方二次起诉离婚应在何地法院?

一审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离,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之后女方离开一审时的暂住证驻地去向不明,但是她的暂住证时间未到期。

半年之后男方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应该在女方暂住证驻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咨询者:fa214757...广东
[咨询时间:2015-01-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卓华锋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8137839908
积分:135
]
回答时间:2015-01-08 08:48
卓华锋
是的
颜立权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0943241
积分:4269
]
回答时间:2015-01-08 09:49
颜立权
在女方暂住证驻地法院起诉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1-08 20:29
李保忠
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1-09 14:14
岳建民
是的,如女方提出异议,可以究其异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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