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向交警的上级主管部门反应这个问题
律师,你好,我朋友的车,于12月16日在河南新乡追尾一辆拉天燃气的车,直到12月29日才下事故认定书,因为是追尾,我们负全责,我们的车是全险,12月31日对方诉到法院,1月4日去法院说,放车需要交压金5万元,说说又说4万元,现在是,法院收这个钱合理不合理,另外,我朋友的车是货运大车,车一直扣在那,每天损失都受不了,这个损失可不可以由保险公司陪,如果不交钱,车又出不来,不知怎么处理,另外,据他说去取车,扣车的地方还让交停车费,而且不给任何收据,我看了一下,说这个停车费应该是交警部门交的,不交车又走不了,停车场收这个费是不是违法的,是不是可以向交警的上级主管部门反应这个问题,我朋友都快疯了,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