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诉讼解决
背景:我外公外婆(均已去世多年)有一套300平左右的房屋(房子是我妈还没结婚时建的,我妈每月工资全数上交,贴钱最多),法定继承人有我舅舅、我妈和2个姨共4人,因为女方是出嫁房屋一直给我舅舅一家住,房产证(在我舅舅手里)写的我外公外婆的名字且没有立遗嘱,由于考虑亲情面子问题几家未提过继承财产或过户什么的。
上个月听之前乡邻说那片房子刚刚被签字拆迁并已分给我舅舅2套还建房现房(舅舅一家正在装修还未入住,也不跟我们提这事,想要独占)。
问题:1.拆迁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其他三家就能签呢,舅舅是否侵犯了我们的权益? 2.我们能否主张我们的权利,走什么程序更快捷?貌似是政府拆迁,可以质疑拆迁协议吗?有没有什么顾忌? 3.由于特殊原因,另外2个姨不好意思开口未表态,但她们肯定也很想要(她们家庭困难),我妈上诉只要属于自己的部分的话她们是不是拣现成的便宜也可以得,还是她们也得表态不然剩下的都归舅舅? 4.如果4家分的话舅舅家就得不到一间完整的属于自己的房产了,法院会不会以“家庭唯一房产”为由不进行平分? 5.女方出嫁多年手上没有关于老屋的任何证件,证据都在舅舅那,女方在收集证据方面处于劣势,法院有没有什么帮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