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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女朋友在超市)偷拿了169块钱的东西 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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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807什么是编号?

我和我女朋友在超市)偷拿了169块钱的东西 被发现

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和我女朋友在超市)偷拿了169块钱的东西 被发现 该怎么办啊? 今天下午的事 超市的保安说了 2条方案 1报案 2 私了(赔偿偷拿东西的十倍 就是1700块钱) 我们不想报警 选择了 私了 可是 当时没有那么多钱~ 就交了 500 还把手机压在他们那里了~ 还差1200块钱 让我第二天 补回去~ 我们该怎么办啊? 我觉得 赔偿款太多了 应该赔偿多少算合理? 我们应该选择赔偿还是应该选择报案 如果报案的话~我可以自己承担责任吗 ?

咨询者:fa145999辽宁
[咨询时间:2010-12-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2-07 00:04
刘子若
你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盗窃罪,因为属于数额不大,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被处以治安处罚,拘留或罚款。
刘文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56248
积分:705
]
回答时间:2010-12-07 00:12
刘文义
1、超市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一定要让超市开收款字据;
2、向公安机关讲清楚,勇于承担做错事的责任。而且也没多大责任,一般是少量罚款。
3、在与超市交涉时最好录音,以备对方不承认。
4、方便的话可以请一位懂法律的人士或律师一同去公安机关。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10-12-07 08:23
超市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盗窃罪.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2-21 02:50
陈志超
超市无权罚款,退回原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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