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保险理赔 > 

保险理赔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37917什么是编号?

保险理赔纠纷

我母新如2014年03月17日在中国人寿购买一份意外险,2014年04月11日因意外右手食指受伤,经医院接指恢复后失去功能。

2014年11月03日由中国人寿业务员带至指定医院(深圳市二人民医院)伤残鉴定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

按中国人寿保险条例应赔付人民币壹万元,现在保险方称因保险工作人员写错鉴定表上的鉴定条款不给予理赔,声称写错条款他们有过失可给予人民币4千元补偿但不按伤残条款的壹万元赔付。

咨询者:fa214757...广东
[咨询时间:2014-12-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12-25 10:45
赵井燕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4-12-26 00:20
李翠英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