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于十一月廿二号晚七至九点在厂内宿舍意外死亡,脚趾
有明显的烧伤而且有烧坏几个,当时现场有个电热灶,房间里
就他一个人我叔娘九点四十分下班回来人已经没有呼吸了,我
想知道这算不算工伤?工厂能够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