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1969年出生,今年46岁,从2002年就在学校食堂工作,学校于2012年9月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现在算一算到50周岁退休的话要补交100个月的养老保险,请问象她这样的情况可以补交吗?如果可以补交的话,应该是学校补交还是个人补交?补交的钱应该是学校出还是个人出?如果学校不肯出钱补交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