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伤赔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3722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在一家私营的木器厂工作,工作时不小心将手指截肢,造成七级伤残,厂长说赔偿四万元后就不管了,解除合同,这样的赔偿合理吗?谢谢。

咨询者:fa14588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2-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6 18:09
魏国鹏
你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单位应该赔偿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12-08 20:49
仲玉华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入到工伤赔偿。应当申请认定工伤,然后依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