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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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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7124什么是编号?

收条纠纷

我和郑某共同出资12万元,(其中有9万元是我出的)。

当时是以现金从银行转存到杨某的银行账户,有银行的回执单,(杨某是某公司的法人代表)。

当时郑某写给我的收条内容是:今收到我交来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收款人为郑某,时间是2013年9月25日。收款人为郑某,时间是2013年9月25日到现在为止杨某的公司连地都还没有征下来,我想既然没有工程做就先把钱要回来,请问律师如何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咨询者:fa214757...广西
[咨询时间:2014-12-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文涛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949365468
积分:5328
]
回答时间:2014-12-15 22:08
赵文涛
依据相关合同,应该可以要回,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12-16 11:04
岳建民
协商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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