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重了些。
我是卖汽车配件批发。我是卖汽车配件批发3年前买的二手04年五菱之光面包车,行驶证是7座, 但我买来就只有6座,中间少一个座位。
由于该车早已停产,新款的五菱之光座位螺丝孔对不上 装不上去(除非电焊)。
因此一直没有将座位补上。因此一直没有将座位补上前天独自开车带了点自己店里的货去客户那(货不多,很轻,没有超过汽车玻璃的下沿)。
被交警查到了说“非法改装”。被交警查到了说“非法改装”说了好多好话,都没用,交警还说没查你违规载货已经是很给面子。
今天一查才知道,被处罚了500元,处罚依据是 “交通安全法”第多少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信息。
处罚代码 10870。处罚代码 10870可是我到网上查,对于非法改装的处罚有还有两种 1.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 第四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我的情况究竟是属于哪一种,处罚是不是重了些。
盼专业人士给点意见。盼专业人士给点意见他日您汽车上需要换配件我可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