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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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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968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

原告以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说被告夜归为由提出离婚。

其实并非如此,首先是这样的,本人由结婚 开此,婚姻就不顺利了,被告嫁到夫家,无家公婆的,是独住一间,因原告的哥姐故意迷信,说鸡不好,花不好,,说与原告的命相克,一次又一次来到我家把我赶出门,用语言攻击,诋毁,说我带男人回家睡,偷东西,等罪名,原告也听信了,后来把我都打了,他家的哥姐来招灾的时间我也记录了。

后有一次都报警了~原告一定离婚,这样的婚姻过不了,打我的照片也拍了,我是受害方,我搜到原告有3.7万元,,为求补偿我要求10万,精神赔偿,等。

原告的有15万元,其中3,7万是共同财产,想问各路的好律师我能得到多少的合理赔偿?快快快。

咨询者:fa214756...广东
[咨询时间:2014-12-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4-12-13 17:41
吴远国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均分割,
王克春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3312215832
积分:3069
]
回答时间:2014-12-15 10:42
王克春
如果您对家庭暴力等有相关证据,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多分。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4-12-15 16:45
李翠英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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