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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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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818什么是编号?

行政拘留的适用

崔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同是安阳县某铸管厂工人。

2014年3月9日三人因为琐事发生口角。2014年3月9日三人因为琐事发生口角尔后,互相殴打起来。

在厮打过程中,崔某某将李某某、王某某打伤(后经鉴定属轻微伤)。

当日上午10时许该厂保卫科向安阳县广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

广场派出所于当日立案后,便展开调查,传唤崔某某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为30小时)。

之后,4月17日, 广场派出所对崔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崔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书不服拟提起行政复议。崔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书不服拟提起行政复议3、 广场派出所对崔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咨询者:fa214756...上海
[咨询时间: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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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2-12 19:57
李保忠
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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