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1997年结婚,因为当时户口不在我们居住的地方,领结婚证时候就把照片邮寄回到户口地交给朋友找关系办理了结婚证,当时我们俩都没有去签字。
我们从1997年至今一直生活在一起,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去民证局查档案时发现档案号是别人夫妻的名字,查不到我们的档案,请问我们的婚姻是无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