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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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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5173什么是编号?

离婚女方索赔

离婚女方索赔五万,说儿子归我,但两人的共同财产只有五千!

咨询者:a4529241...广东
[咨询时间:2014-11-22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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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秦立峰律师
[地区:湖北-十堰市
手机:18671661049
积分:117
]
回答时间:2014-11-22 11:56
秦立峰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女方索赔的事实依据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获支持。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4-11-22 17:39
杨艳国
建议聘请律师维护你的权利,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4-11-22 18:46
李翠英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1-22 20:51
李保忠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李铁牛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267186729
积分:1069
]
回答时间:2014-11-23 10:00
李铁牛
你好,女方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广东律师深圳律师李铁牛律师,不懈怠、不吹牛、不误导,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11-23 20:33
岳建民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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