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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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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4965什么是编号?

民事经济纠纷

我是乙方施工方,包公包料,施工完成后,甲方因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为由,要求返工,因乙方资金紧张,协议扣除工程款百分之四十,八十万元。

也因此,我方扣除供料方八十万元,供料方将我方告到法院,经国家最高鉴定机构鉴定,混凝土强度不达标,但法院一直未判决,并说对方受合同法保护之类,请问该如何处理,我方该再出具什么证明?谢谢。

咨询者:山东
[咨询时间:2014-11-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4-11-20 10:18
卢慨
既然鉴定结论已经证明:商砼供货商提供的材料有问题,他们就应当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11-20 11:16
岳建民
供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张波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053167680
积分:1058
]
回答时间:2014-11-20 15:59
张波
你好,因供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出现问题,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建议来电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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