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34015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本人需要钱向别人借了几笔款,他要求我每月付他%2的利息,并写下借条但未注明利息,我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时按他指定的银行帐户转付利息,现生意亏了没能力再付这么高利息,现我和他协商利息按银行利息加本金分期忖给他,他不同意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可以把以前付給他的利息按银行利息做为利息,超出的部分可做为已偿还给他的本金(有银行转账明细),还有他起诉我,我会负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现没有能力可否向法院提出做分期还款的判决。

咨询者:Gg126北京
[咨询时间:2014-11-06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4-11-06 17:47
罗艺允
答:你可以与他协商把超出利息做为给他的本金,若起诉国家法律只保护法定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率。过高的不支持,可以开庭时与对方协商分期付款。
李莹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0587816
积分:3302
]
回答时间:2014-11-06 17:51
李莹
您的问题建议来电咨询.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11-06 21:31
牛国荣
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内部分给对方利息,超出部分可以作为本金一部分,分期付款需要对方认可。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11-07 12:32
李建成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李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2014-11-07 17:25
李佳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利息不明确的,对你有利。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11-07 21:59
刘子若
超出法定利率的不受法律保护。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11-08 00:36
赵江涛
您好:
我长期代理民间借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