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0月30日转了一个门面,店主说房租3650元,说交500元定金可以约房东过来面谈,后房东来了说房租要长到4150元,因为给了定金就没办法就跟房东签了合同,合同从下个月6号起,合同签过店主又要了11500元,总共定金12000元(转让定金)。
但是店主之前说定下来后三天内可以交房,现在又说要10天才能交房,所以现在不想转了,但是店主不愿意退回定金。
我如果跟房东解除合同再去索要定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