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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I十八周岁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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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2510什么是编号?

未满I十八周岁故意杀人

我一同学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被他的一个同学凌晨潜入家中掐死,最后放火烧了他的家。

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结局 请求律师问下这个事怎样判刑。

咨询者:fa214756...山东
[咨询时间:2014-10-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4-10-19 22:28
吴远国
马上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宽大处理。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0-20 07:03
李保忠
争取宽大处理。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10-21 15:57
徐明良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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