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案件缺乏关键细节描述,例如房屋是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例如你所谓的外遇是否有充分的证据等等。
我和现妻2003年结婚,2004年起我把工资卡交给了她。
当时购房约定首付由她出资,但每月还款由我负担,即从我给她的工资卡里出。
装修时她说我们没有钱,由她父母出。装修时她说我们没有钱,由她父母出年初我母亲去世,想起妻对我父母的不冷不热,无比难过的我在一次酒后对她发了一通脾气,扬言离婚。
其实看到孩子的份上我是不想这么做的。其实看到孩子的份上我是不想这么做的我受伤难过的心想等着她来安慰,谁知十一后她被一个所谓的网友追到了家门口,我才知道她有了外遇。
她之前曾写过一份协议离婚,大体是财产分割我得到的会很少,可能只有五成。
我自己算了一下,从2004年至今,我交给她的钱不下三十万。
我想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怎样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