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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刑法关于团伙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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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2264什么是编号?

2014年新刑法关于团伙盗窃

团伙盗窃金额24000,主犯被判1年7个月,一个从犯判刑1年,我自首而且赔偿公司损失,目前取保候审,马上开庭,求答案。

咨询者:fa214756...江苏
[咨询时间:2014-10-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文涛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949365468
积分:5328
]
回答时间:2014-10-16 20:17
赵文涛
可以判处缓刑。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8
]
回答时间:2014-10-16 21:11
刘建平
可以争取缓刑。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4-10-17 13:27
戴雅静
您好,可以争取缓刑。。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10-21 16:06
徐明良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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