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走司法程序。
1)我们是在法国的法国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与中国的一家公司签有一份普通商业购销合同;但是自签定合同以来,中国公司至今一直从未下单。
2)有趣的是,这家中国公司却以自己中国公司之名称于2008年7月16日事先在北京商标局申请注册我们法国公司的固有商业商标,并于2010年7月14日取得商标证以及专有权。
3)中国公司从未下单进口和运营我们法国公司的产品,如今以已在中国注册商标专有权持有人向我们法国公司提出转让这注册商标,请问我们法国公司应当如何面对,以及如何向中国商标局或中国人民法院进行要求撤销已注册商标之诉讼?
4)请问总费用?(包含政府机关费用与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