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女方带着孩子突然出走,手机关机,朋友,同事和亲戚,各处找遍了,都说不知到在哪,一个星期后,接到了法院的起诉书,才知道被起诉离婚,离婚理由:家庭冷暴力,对家庭花销过问太多。
到法院拿起诉书的时候,只给了一份起诉书和一张到庭通知,说过几天来一趟吧,给我定了个时间,没有告知我任何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星期后,我来到法院,法院让女方依照起诉书上的陈述发言,只让我针对女方提出的事项说明,基本上不给我陈述的机会,接下来迅速的确认了财产和债务的情况。
接着告诉我,等这开庭通知吧。接着告诉我,等这开庭通知吧女方在这次见面时扬言,不离婚,别想见孩子。
我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法和她取得联系。我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法和她取得联系目前想了解:1 女方不让见孩子,我可以采取那些办法?3个多月了,不知道孩子的状况 2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程序上有没有过错?如果有,有那些是我可以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