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工商税收 >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代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32055什么是编号?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代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咨询者:QQ190713...北京
[咨询时间:2014-10-1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10-14 14:32
牛国荣
不是法律咨询问题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10-14 16:01
李建成
不属于法律问题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0-14 16:17
李保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10-14 20:56
刘子若
广告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10-15 14:43
赵江涛
公章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