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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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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1705什么是编号?

因销售假药罪

因销售假药罪 后在公安部门交了10万罚金 还有1万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

请问这十万罚金公安部门有权收吗?还有就是法院如果判刑或者判罚金这十万能直接顶用吗?而且公安部门收10万罚金没有出任何收据?谢谢!

咨询者:fa214756...山东
[咨询时间:2014-10-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长海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998219
积分:275
]
回答时间:2014-10-10 17:36
张长海
1、10万元的罚金公安机关有权收。
2、法院判罚金刑罚的时候,这10万元当然能够直接抵扣。
3、没有收据你可以在半年或1年以后,如果公安还不将你移送检察院,那么你可以通过熟人悄悄的问一下。千万不要公开去问,或者上门去要收据。否则,你就可能被立即移送检察院了。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0-10 18:50
李保忠
委托律师辩护最好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10-21 16:25
徐明良
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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