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婚前有一小加工厂,没有登记注册,前期丈夫满着我搞放贷,结果不知什么原因让高利贷把自己套进去了,欠了很多外债,其中借我娘家亲戚的钱没还,丈夫现在与我协议离婚了,当时也没提及我们厂子归谁,现在我前夫离家出走,联系不上,亲戚上门讨债,我是否可有权利把我们的加工厂用来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