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1月介婚的,1999年9月买的苏州梅花一村房子,放款是公婆出的,装修是我和老公的钱,还有,2008年,我们又买了园区泾园新村的房子,首付是我们公同的钱,另加公婆给3万,贷款10万是用老公的公积金还的,请问这两套房子我和理该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