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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渎职罪的认定,如何判断是否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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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8309什么是编号?

对于渎职罪的认定,如何判断是否渎职

一交警在7.19沪昆高速特大燃爆事故中,在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后被检察机关刑拘。

事故发生后交警本人一直认真负责配合各级各部门的调查,通过二十来天的组织调查后却被检察机关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实施了刑拘。

家属想知道这个玩忽职守和失职的认定,是如何区分的。

咨询者:fa214755...湖南
[咨询时间: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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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28 15:03
李保忠
委托律师帮助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9-02 16:51
徐明良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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