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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未成立为由,不承认在职,拒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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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8059什么是编号?

公司以未成立为由,不承认在职,拒发工资

公司从开年到4月都在正常营业,清明节以放假为由放假,直到现在未通知上班,还拒发3月份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成立为由,不承认我们在公司工作。

咨询者:fa214755...湖北
[咨询时间:2014-08-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高军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104504184
积分:324
]
回答时间:2014-08-25 21:26
高军
收集能够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仲委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26 07:03
李保忠
用人单位所在地劳仲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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