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口地面常年积水所以于今年6月17日把地面用水泥浇了10多厘米高,谁知楼上4,5户住户下来吵闹,说我家侵占公家地,并把浇好的地面破坏,还把我64岁的母亲打伤,经派出所调解,楼上同意赔偿,可是在给赔偿金的时候,派出所民警扣下500元,说是保证金(就是我妈被打的第三天那幢楼的电子门被砸硬说是我带人来砸的),我想问派出所是不是有权扣下我妈被打的赔偿金作为门被砸的保证金。
派出所连调查都没调查,就扣下我妈的钱是不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