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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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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668什么是编号?

交通造事

我的朋友前几天骑着摩拖车回家,与对面驶来一辆摩托车相撞

对面的驾驶者是醉酒驾车,对方车后坐着驾驶者的妻子.这场事故造成我朋友脚骨骨列,做了手术,而对方也受了伤,而他的妻子抢救无效死亡,已经经过了交通队和他的家人,至今没有说法.我想问我的朋友怎么办该?

咨询者:fa14480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2-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孟子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8200115780
积分:2492
]
回答时间:2010-12-02 19:43
孟子君
你好,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来承担责任。如果负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需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2
]
回答时间:2010-12-02 22:31
属于交通肇事罪,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免费为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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