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和妻子结婚时带来个继子,来时3岁,我把他抚养成人,今年27岁了,已经工作了。
25岁给办理了结婚,结婚时需要给女方彩礼钱2万,当时他说这钱不需要父母出了,我自己挣钱也不交家里了,自己攒着钱由他出。
这样就平息了,没想到我和妻子婚姻现在亮起了红灯,闹着离婚呢,妻子说继子结婚给媳妇的钱2万是和他舅舅借的,要我现在替他偿还,我还是个肢体残疾人,没有固定收入,请问我有责任替他偿还2万元吗?前提是继子是个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