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法院对“嫁妆”是否返还做法不一:
一种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俩领取结婚证之前女方家长陪送的“嫁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领取结婚证之后陪送的“嫁妆”,除非有赠与协议约定只赠与女方一方,视为赠与给夫妻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分割。
另一种做法参考了民间婚俗。传统上,“嫁妆”是女方父母给女方一方的赠与,是为她到“夫家”生活后,有一笔可供自己支配的个人财产,在传统男权社会中,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女方的利益。参考婚俗的处理方式是,不论“嫁妆”是在婚姻登记前还是婚姻登记后陪送的,都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由女方带回。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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