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分担等内容都由双方协商后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李水湘律师
手机:13246953876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22号丰硕广场601-606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分担等内容都由双方协商后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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