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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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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5865什么是编号?

涉外婚姻

我是台湾人.去年跟湖北人在大陆结婚后,我回台湾,之后收到对方的离婚诉讼,我没理他,我想查询我是已经离婚了吗?

只有在大陆领证没在台湾登记。

咨询者:fa214755...台湾
[咨询时间:2014-08-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4-08-08 19:25
罗艺允
答:涉外诉讼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08 20:39
李保忠
,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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