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通过房产中介(大盛地产)购买二手房 签完合同交完押金 也交完大部分房款 公证也做完了 只剩下最后十万房款已交给中介 这十万中介以各种理由推拖迟迟没交 到卖方手中,以至于买方没办法办理更名手续,后来中介承认这十万被中介经理挪用暂时无法交出,现在买卖双方已找到此中介总部,而总部不想承担责任要求这个经理个人承担,请问购买方现在要怎么维护自己德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