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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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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4057什么是编号?

药品烧伤

我在车站大道龙华大厦一皮肤专科门诊,医生给我开的药中有涂抹于皮肤的药水,她说的时候说是会有些刺辣辣的感觉。

可涂在身上后并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有强烈灼烧感和火辣感,昨天晚上洗澡前发现背部侧面有一条3-4公分烫伤口,但想不起来会在哪里烫到所以没在意。

但今天早上起来发现身上多处长条状,和伤口处呈烫伤状态!长的有十多公分长!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咨询者:fa214755...浙江
[咨询时间:2014-07-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07-30 20:56
刘子若
属于不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但如果你认为该皮肤门诊的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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