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朋友说可以帮忙找工作,我小姨好心问问朋友办不办,结果五个人主动拿钱要办理,
总共一百万,结果公安局那个人跑了,现在已报警,如果钱追不回来,小姨有责任退还这些钱吗?公安局的人也写了收条保证办不成就退钱,可是现在人消失了好几个月,
钱估计也被挥霍差不多了,其他人都来要钱,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应该怎么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