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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离婚的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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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2328什么是编号?

老年人离婚的房产分割

本案是北京市的老年人,两位老人是在1981年结的婚。

婚前男方在企业工作,女方没有工作。婚前男方在企业工作,女方没有工作1983年女方继承房屋四间。

(房产证署名是女方)。(房产证署名是女方)由于女方没有工作,男方在房屋租赁底下的情况下。

靠工资和退休后的临时工作和女方过日子。靠工资和退休后的临时工作和女方过日子2013年,男方已88岁,女方84岁。

13年10月,男方得了脑梗,瘫痪在床,女方却以家中没有地方,不让男方回家休养。

男方原单位在婚姻续存期间,就以女方有房而不给男方分房。

在此情况下,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否将婚姻期间的房产做分割。

咨询者:fa214754...北京
[咨询时间: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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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7-14 12:02
牛国荣
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7-14 12:05
赵江涛
婚姻期间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7-14 18:45
李建成
你好,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陆岩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265180
积分:1578
]
回答时间:2014-07-15 09:54
陆岩
在此情况下,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分割婚姻期间女方继承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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